直流系统表计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一、蓄电池、充电和浮充电装置的输出回路应装设直流电流表。放电试验回路宜有电流表。
二、直流主母线、直流分电屏(柜)、蓄电池和充电装置的输出回路宜装设直流电压表。
三、蓄电池回路可装设浮充电流表。
四、直流母线应装设过电压和低电压的电压监察装置。电压异常时,应能发出灯光和音响信号。
五、直流母线应装设绝缘监察装置。当直流母线绝缘电阻低于规定值时,应能发出灯光和音响信号。绝缘监察装置仪表应能测出正、负极母线对滴的电压值及绝缘电阻值。
六、直流系统应装设蓄电池自动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、充电装置交流失电、充电装置故障等灯光和音响信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