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流负荷按功能分类。
1、控制负荷。电气装置的控制、信号、测量、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等负荷。
2、动力负荷。各类直流电动机、断路器电磁操动的合闸机构、交流不停电电源和事故照明等负荷。
直流负荷按性质分类。
1、经常负荷。是指要求直流系统在正常和事故工况下均应可靠供电的负荷,约占直流总负荷的5%。
2、事故负荷。是指要求直流系统事故停电时间内可靠供电的负荷。事故初期负荷通常是指交流电源消失后蓄电池开始放电的起始1min内的全部负荷;事故持续负荷是指各事故放电阶段由蓄电池持续提供的负荷,约占直流总负荷的95%。在蓄电池容量计算中,事故负荷起决定作用。
3、冲击负荷。是指在短时间施加的较大负荷电流。冲击负荷出现在事故末期或事故过程中时称随机负荷(5s)。